四川凉山五起违法使用扶贫开发资金案 五干部被处分
更新时间:2023-01-22
9月2日电(高寒) 2日,成都从四川凉山州纪委官网得知凉山州纪委监察局通报了5起扶贫开发中违反纪律的典型事件,5名干部被处分。据该官网通报,这5起典型事件分别是1 .西昌市贫困扶助办公室前副主任马昌明受贿事件。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,马昌明在西昌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期间,管理贫困地区资金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获利,违法受贿71.5万元。
2014年10月,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。2015年5月20日,经西昌市纪委研究向市委报告同意,要求开除马昌明和党籍处分。2015年7月8日,经过西昌市监察局局长的事务会研究,向市政府表示同意,要求马昌明开除公职处分。
2 .盐源县马特租赁乡原党委书记喇叭两车贪污事件。2010年,喇叭两车兼任盐源县盖借乡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采用虚列支出等手段,拥有国家贫困地区彝区“三房”改建资金22.15余万元。
2012年10月,因贪污罪被判处5年徒刑。2013年6月8日,经盐源县纪委研究向县委报告同意,要求喇合两车开除党籍,开除公职处分。3 .普格县农科局能源处理原主任杜升林贪污事件。
2009年12月,普格县能源运营组织实施农村沼气池贫困地区项目,杜升林从原县农业局收购项目金12.61多万元,承担私设“小金库”的必要责任。2009年11月6日,普格县农业局职工缺席特兹乡沼气建设费用时,杜升林指示其职工多报虚列支出1.88万元,杜升林将其款项归自己所有。2015年1月14日,普格县监察局局长事务会研究报县政府表示同意,要求杜升林行政给予撤职处分。
4 .越西县瓦岩乡后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阿苏木醋贪污事件。2010年至2011年,在阿苏木醋利用管理和后山村草场建设项目经费职务后,元神开具发票索取国家贫困地区资金2.09馀万元作为自己的。归属于集体财产的山羊以1.3万元擅自出售,收到后归自己所有。
2013年10月,因贪污罪被判处1年徒刑。2013年11月5日,瓦岩乡党委未经研究,经越西县纪委批准后,要求阿苏木醋处分党籍。5 .会东县新街乡上中村党支部书记海兴光克扣村民d级危房补助金事件。
2014年5月,会东县新街乡上中村党支部书记海兴光克扣村民d级危房补助1.2万元成为自己的。2015年6月17日,经过会东县纪委常务委员会的研究,要求海兴光党内给予相当严重的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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